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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年9月20日 作者:sipu [返回]
铝电解电容器使用须知

1、直流电解电容器只能使用在直流电路上,其极性必须标明在适当的位置或在导针/端子旁边。

2、在电路回路中如不清楚或不明确线路的极性时,则建议使用无极性电解容器。

3、电解电容器的工作环境温度不能超过规定的使用温度范围。

4、电解电容器应储存于低温及干燥场所,如储存期较长,则使用前应用额定电压对其重新老练。

5、通过电解电容器的纹波电流不应超过其充许范围,如超过了规定值,需选用耐大纹波电流的电解电容器。

6、使用时,电解电容器的工作电压不应超过其额定电压。

7、电烙铁等高温发热装置应与电解电容器塑料外壳保持适当的距离,以防止过热造成塑料套管破裂。

8、在焊接电解电容器时,其焊接时间和焊接温度不应超过10秒钟及260摄氏度。

9、对导针、端子,如施加超过规定的力,将会破坏电解电容器的内部结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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